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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2月份督察情况通报

时间:2024-01-04 14:07    来源:未知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点击:192
  公司处罚
一、板桥中队:
1、陈玉胜,2023年12月4日00时04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2、张兵,2023年12月24日23时05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二、梅山二中队:
1、谢有兴,2023年12月26日22时48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杨胜,2023年12月26日23时03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
2023年12月各中队督察处罚单结果统计
序号 单位 检查次数     检查情况     备注
    白班 夜班 小计 经济处罚 书面警告 小计  
1 南站中队  5 3  8         
2 板桥中队   5  3  8  2    2   
3 梅山一中队   5  3  8         
4 梅山二中队   6  3  9  2    2   
5 江宁中队   5  3  8         
6 雨花中队   5  3  8         
7 铁心中队   4  3  7         
8 机关中队   4  3  7         
9 西善中队   4  3  7         
一、机关中队:
1、王意龙,2023年12月4日11时30分,在岗执勤未按要求规范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2、朱洪杰,2023年12月8日10时18分,在岗玩手机被中队查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3、李波,2023年12月8日18时00分,未参加分队工作总结会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6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4、潘国庆,2023年12月5日02时01分,在岗值班期间睡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停止加班。
5、朱洪杰,2023年12月8日23时03分,值班登记本未按规定填写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5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 
6、舒畅,2023年12月21日4时55分,在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行为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。 
二、雨花中队:
 1、俞东华,2023年12月24日23时13分,在岗期间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三、板桥中队:
1、陶宇涵,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,在岗执勤工作责任心将信息设备出入证误收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3和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。
2、陶宝林,2023年12月11日11时50分,在岗期间躺卧休息
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条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3、陈荣奇,2023年12月9日00时10分,在岗期间睡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停止加班。
四、南站中队:
1、胡正军,2023年12月7日14时30分,在岗时工作责任心不强,履职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 
2、刘德荣,2023年12月17日19时00分,在岗时提前打卡早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 
 
 
 
 
公司督察部
2023年12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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