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南京市保安服务公司雨花分公司网站!
当前位置:主页 > 曝光台 > 2024年3月份督察情况通报

2024年3月份督察情况通报

时间:2024-04-09 10:48    来源:未知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点击:177
  公司处罚:
本月督察室无处罚

2024年3月各中队督察处罚单结果统计
序号 单位 检查次数     检查情况     备注
    白班 夜班 小计 经济处罚 书面警告 小计  
1 南站中队  3   3         
2 板桥中队  2   2         
3 梅山一中队  3   3         
4 梅山二中队  4   4         
5 江宁中队  3   3         
6 雨花中队  3   3         
7 铁心中队  5   5         
8 机关中队   4   4         
9 西善中队  5   5         
一、机关中队
1、邓允诺,2024年3月19日1时46分,在岗位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行为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2、张波,2024年3月19日1时46分,在岗位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行为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二、铁心中队
1、陶训明,2024年3月22日15时00分,在全季酒店监视居住点未按要求执勤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三、雨花中队
1、周方军,2024年3月25日8时39分,在陵园游乐场西门期间工作责任心不强.履职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四、南站中队
1、刘岗,2024年3月21日10时15分,在岗时执勤不文明.辱骂他人.被投诉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五、板桥中队
1、陶宝林,2024年3月1日,不服从分队安排.临保任务外勤工作.履职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杨家富,2024年3月29日0时00分,在岗期间未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3、张兴勤,2024年3月29日0时00分,在岗期间对下达任务未完成.且责任心不强.履职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3和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。
4、夏福兵,2024年3月29日0时00分,在岗期间未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
公司督察部
2024年3月31日
 
上一篇:2024年2月份督察情况通报
下一篇:没有了


Copyright@www.njyhba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南京市保安服务公司雨花分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0224303号-4 技术支持:南京骏蝶科技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