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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六月份督查检查通报

时间:2017-07-04 08:49    来源:未知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点击:93
          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的教育管理工作,也为了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落实,根据公司要求,由督查对公司下派各驻点门岗,巡逻岗及其他各岗位进行不定时检查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几个问题,现将检查出的问题做一通报。望各中队引以为戒,查找自身问题并做一整改:
        一、板桥中队新城管委会队员范敏同志在工作期间不服从中队领导管理,并和中队领导产生冲突,公司领导第一时间强力介入,当事人主动认错道歉并赔偿医药费,在中队长同意后。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100元并调离板桥中队。
        二、梅山一中队人力资源分队队员虞太和、王承林、李勇三名同志对公司的3号文件学习不透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三名同志各经济处罚30元.。
        三、雨花中队五十五所分队王前波同志对公司的3号文件学习不透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        四、共青团中队小行小学戴宏福同志对公司的3号文件学习不透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小行小学附属幼儿园周斌同志对公司的3号文件学习不透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30元.。
        五、西善中队七彩阳光幼儿园陈宝才同志对公司的3号文件学习不透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        六、铁心桥中队春江二幼梅旺刚同志对公司的3号文件学习不透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春江中学鲁小喜同志对公司的3号文件学习不透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30元.。
近期督查检查时发现一些队员着装不整,装备携带不规范问题,考虑到天气越来越热的情况,先由各中队、分队根据实际情况统一换装,尤其是形象岗-学校。还望各中队认真落实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雨花保安公司督察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6月30日
 
通    知
 
尊敬的各位中队长:
        您们好!
        根据公司领导指示:要求相关人员针对近期<徐州丰县幼儿园爆炸事件>及公司年前下发的<3号文件>内容指示,对我辖区内所属学校及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彻底地、全方位地走访摸底检查。
下面将近期检查出的问题通报与大家,望各中队有则改之无则加勉。
1、学校在岗队员对报警系统操作流程不熟悉。
2、各单位多多少少存在台账、值班登记本登记不规范。
3、对于公司年前下发的3号文件各单位学习力度还不够,甚至有些同志不熟悉不知道。
4、由于季节的变化队员在岗期间存在着装不整,头发过长等现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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